高州人民医院回扣事件处理结果
高州市人民医院医生收受药品回扣等问题基本属实,其中39名医务人员和5名药商涉案,另有382名医务人员主动上缴回扣款580多万元。
摘要:
1月1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以暗访形式曝光高州市人民医院医生收取20%的药品回扣。3月29日,《焦点访谈》再次播出《再问药品回扣》,追问调查进展。
如今这一调查终于有了结果,广东省茂名市政府近日发布通报称,高州市人民医院医生收受药品回扣等问题基本属实,其中39名医务人员和5名药商涉案,另有382名医务人员主动上缴回扣款580多万元。
茂名市政府通报称,对涉嫌犯罪的高州市人民医院工会副主席(原财务科主任兼会计)陈建东、茂名市国阳药业有限公司实际出资人陈彪、茂名市利康药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舜3人,以及茂名市利康药业有限公司偷税逃税问题,调查组已移送司法机关作进一步侦查。
通报称,受处理的还有高州市人民医院呼吸内科一区主任等9名直接收受药品回扣的科室主任,以及涉案金额较大的医生。9人分别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由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对涉案金额较少和主动上缴回扣款的医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此外,茂名市对高州市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等6名工作失职的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据媒体报道,早在3月30日,高州市委组织部就已宣布免去高州市人民医院院长叶观瑞、副院长张奇东的职务。
对涉案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茂名纪委已根据党纪政纪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一、对涉嫌犯罪的高州市人民医院工会副主席(原财务科主任兼会计)陈建东、茂名市国阳药业有限公司实际出资人陈彪、茂名市利康药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舜等3人,以及茂名市利康药业有限公司偷税逃税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作进一步侦查。
二、对高州市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等6名工作失职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给予高州市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院长、党委书记职务;给予分管药品采购等业务工作的高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党委委员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副院长、党委委员职务;给予高州市卫生局局长、党组书记,分管医政、药品招标管理工作的党组成员和医政股股长,以及高州市人民医院体检科主任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对呼吸内科一区主任等9名直接收受药品回扣的科室主任以及涉案金额较大的医生,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由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其中,给予呼吸内科一区主任撤职处分,吊销其执业证书;给予呼吸内科一区副主任撤职处分,暂停其一年执业活动;给予泌尿外科二区主任、脑外科一区主任、神经内科二区主任、肾内科一区主任、医院办公室副主任、药剂科两名副主任等7人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并由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