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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

8、特殊人群有先措施

  急诊抢救患者优先住院规定

  制度编号:LCYLQT07

  生效日期:2014年6月

  为了确保急诊抢救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最大限度争取抢救的时间,进一步提高急危患者的抢救成功率,特制定急诊抢救患者优先入院抢救治疗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急诊抢救患者的急诊服务流程,优先入院治疗。

  一、结合我院急诊患者病种结构实际情况,以下为重点病种:急性创伤、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对于重点病种进院后立即开通绿色通道。

  二、以抢救生命为原则,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与医疗相关的手续后补办的原则,先救治,后交费。

  三、在抢救过程中,如需相关科室会诊,会诊医生应在10分钟内到达。

  四、各科室至少要预留一张空床位,如无空床,相关专业科室应及时作出协调,以保证急诊抢救患者能够优先入院。

  五、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必须熟悉本科室重点病种急诊抢救流程和职责。凡需多个科室协同抢救的患者,应由对患者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专科科室收治。如有争议,急诊科医师有权裁决,或由医务科(或总值班)决定。急诊科医师收住病人,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收。

  六、对急诊抢救病人要及时做好登记,定期总结、分析、质量评价、反馈,并提出持续改进措施,上报医务科。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制度编号:YLJZ12

  生效日期:2014年6月

  一、绿色通道的含义

  医院急诊“绿色通道”指医院抢救急危重症伤病中,为挽救其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该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伤病员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二、管理范畴

  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二)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三)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四)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

 (五)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

 (六)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

  三、原则

 (一)先抢救生命,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全程陪护,优先畅通,凡进入绿色通道的病种平均停留时间小于60分钟。

  四、急诊绿色通道流程

 (一)院外急救

按“急诊院前抢救制度”进行必要的处理,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要求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

 (二)院内抢救

  1、患者到达急诊科,分诊护士将患者送入抢救室,并迅速摆放成患者合适的体位,给予吸氧、生命体征监护、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患者急诊病历。

  2、首诊医师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急会诊医嘱、检查医嘱等。

  3、专科医师在到达急诊科进行急会诊时,急诊医师需陪同并介绍病情,专科医师应对患者进行快捷有效的查体,并向急诊科医师说明专科处理意见。确定收入院患者,应优先入院抢救,由专科医师负责将患者转送到指定场所,如手术室、ICU或病区。

  4、经急诊科外科医生评估,需要紧急施行手术抢救的病人,在快速做好术前准备的同时,立即汇报医务科(日间)、医院总值班(夜间、节假日)并通知有关专科医生直接到手术室会诊并实施手术,同时手术室做好急救手术准备。急诊科医护人员将病人送到手术室,在专科医生未到达手术室之前由急诊科医生、麻醉师共同抢救病人,专科医生到达后,与急诊科医生交接病人,由专科医生完成治疗和手术。

  5、多发性损伤或多器官病变的患者,由急诊科在场的职称最高的医师召集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并主持会诊,根据会诊意见,由可能危及患者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患者,并负责组织抢救。会诊记录由急诊科完成,符合进入ICU标准的患者应收入ICU,专业不清的患者由现场主持人员指定收治科室。

  6、接诊科室遇到重大急救,病员较多时,应立即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并同时报告分管院长,以便组织全院力量进行抢救。突发事件(交通事故、中毒及其它重特大突发事件)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医务科及总值班进行全面统一指挥,协调安排,各科室必须服从指挥和安排。

  7、所有急危重症患者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必须在医师的监护下进行。

  五、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一)门诊发现需要抢救患者,由接诊医师和门诊护士负责现场抢救,组织专科医师进行会诊,如诊断明确,可由专科医师接诊,决定进一步治疗,如不能快速明确诊断,由接诊医师继续抢救,情况允许后护送至急诊科。

 (二)接诊医师在交接患者时要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师进行交接。

  六、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一)在建卡收费处、住院处、药房、检验科、输血科、放射科、超声科等科室均设立急诊绿色通道窗口并有明确标识。

 (二)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必须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况。

 (三)在确定患者进入绿色通道后,凡不属于本专业授权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师紧急会诊。接到会诊通知后,会诊医师10分钟内到达现场。

 (四)进入绿色通道的患者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1、患者到达医学放射科后,X线平片、CT检查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

  2、超声医师在接到患者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

  3、检验科接受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结果报告(血常规、尿常规等),60分钟内出具生化、凝血结果报告,配血申请30分钟内完成。

  4、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

 (五)手术室在接到手术通知后,立即准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并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麻醉医师进行麻醉评估和选择麻醉方案。

 (六)患者的病情、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等均应根据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规定完成对患者或家属的知情同意告知,并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

 (七)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接受就治时,所有处方、检查申请单、治疗单、手术通知单、入院通知单等医学文件在右上角盖“急诊”印章,先进行医学处理再进行财务收费。在各医技科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科室工作人员登记,急诊科在“绿色通道”记录本上登记,上报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