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价格管理,助推医院认真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保证医保基金合理、合规、合法使用。5月8日,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价格管理委员会会议。党委委员、院长助理傅伟伟、物价管理科科长曹远维、价格管理委员会成员和各科室兼职价格管理员参加会议。
曹远维就近3年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清单,特别是对物价管理政策中的重点项目进行了详实解读。同时,将近期医院自查情况进行了汇总反馈,针对常见的物价问题逐一分析解答。
傅伟伟解读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她指出,执行医疗收费过程中,要做到全院价格有公示、执行有依据、投诉有反馈,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同时结合物价管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物价科要做价格管理的“带头人”,广泛调研,指导科室物价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兼职价格管理员要做价格管理的“守门人”,将关口前移,规范科室收费行为,杜绝违规收费情况的发生;三是物价专、兼职人员要做价格管理的“明白人”,从规范医护人员的诊疗行为出发,建立健全医嘱标准库,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患者。
本次会议旨在加强物价专、兼职人员对依法依规、合理收费的理解和认知,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以推动医院价格管理的持续改进和优化,从而进一步提高患者就医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