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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全院专业卫生人员“六五”普法考试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市卫生局转发的省卫生厅《关于组织全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考试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专业卫生人员“六五”普法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和内容

第一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务员、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及不能归为第二类和第三类的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考试内容为《宪法》(医疗卫生相关章节)、《刑法》(医疗卫生相关章节)、《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公务员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精神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及反腐倡廉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第二类: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中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

第三类: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院、站、所、校)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内容为《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精神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护士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一)本次考试由省卫生厅统一命题。考试人员在省卫生厅研发的“山东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在线学习考试系统”完成个人注册后,在规定时间段内登录考试。

(二)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43。由于考试人数众多,在线学习考试系统承载量有限,考试将分片、分时段进行。如果考试时系统提醒登录考试人数已满,请错时登录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山东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在线学习考试系统”挂在山东省卫生厅网站(http://www.sdws.gov.cn/)。参考人员可随时进行法规学习和模拟测试。正式考试开始后,为保证系统的有效运转,将关闭“法规学习”和“模拟测试”功能。 

(四)考题由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生成,满分100分,其中,第一、第三类人员考题为65道(单项选择30题,每题1.5分;正误判断题25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10题,每题3分)。考试合格线为80分。答题时间为60分钟,超时系统自动提交试卷。

(五)在线正式考试前,请仔细阅读山东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在线学习考试系统的“考试须知”,按需求操作,每人只有一次正式考试的机会。

(六)需要重点学习的法律及辅导题库刊登在《家庭健康》杂志全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学习专刊上,供大家参考学习。

三、注册说明

注册过程分为单位注册和个人注册两步进行。

第一步,1210日前,各市将直接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以及所辖县区医疗卫生机构(一级及一级以上医院)名单,报省卫生厅。由省卫生厅完成单位注册。

第二步,考试人员进行个人注册。单位注册完成后,考试人员进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个人信息注册。个人注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无法参加考试,也无法打印合格证书和申请学分证书。统一注册时间为20141月,逾期无法注册。

四、普法考试合格证书和继续教育学分证书的发放

(一)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通过登录个人帐号查询成绩,并自助打印普法考试合格证书。

(二)考试合格者授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3分,需要学分证书的考生名单由市卫生局统一报送省卫生厅。省卫生厅办理相关手续后,将证书直接发送到各市卫生局,再由各市卫生局组织发放到考生手中。

五、证书使用说明

(一)本次考试合格证书2015年底前有效。

(二)本次考试的组织情况将作为推荐国家卫生计生委及省政府“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指标。

(三)考试参加率、合格率应分别达到90%以上,将此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复审指标。

(四)普法考试合格作为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职工年度考核合格及卫生监督人员换证的条件。

六、相关要求

(一)此次活动不仅关系到医院在今后申报等级评审、复审工作,更重要的是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评是否合格,与评选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息息相关,望各科室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卫生工作人员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涌跃报名参加学习考试。

(二)凡是参加省卫生厅“六五”普法考试合格的人员以科室为单位报保卫科,统一报市卫生局办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

 

                       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3年11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