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四医党字〔2015〕24号
关于杨桂华等19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党支部、科室: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杨桂华同志任门诊部护士长,不再担任查体管理科护士长职务;
崔桂华同志任放疗科护士长,不再担任门诊部护士长职务;
李宏玫同志任查体管理科副护士长(主持工作);
罗静同志任肿瘤六科副护士长(主持工作),不再担任肿瘤一科副护士长职务;
崔文学同志任介入科副护士长(主持工作),不再担任肿瘤三科副护士长职务;
张婕同志任手术麻醉科副护士长职务(主持工作);
刘健同志任急诊科副护士长,不再担任手术麻醉科副护士长职务;
傅婷婷同志任肿瘤一科副护士长,不再担任内科副护士长职务;
薛荣同志任肿瘤三科副护士长,不再担任重症医学科护士长助理;
刘云凯同志任感染二科副护士长,不再担任内科护士长助理;
鲁亚楠同志任感染三科副护士长,不再担任骨科护士长助理;
杨晓蕾同志任感染四科副护士长,不再担任重症医学科护士长助理;
董姗同志任内科副护士长,不再担任重症医学科护士长助理;
巩培培同志任外科副护士长,不再担任感染四科护士长助理;
胡晓艳同志任重症医学科副护士长,不再担任外科护士长助理;
卢宁同志任重症医学科副护士长,不再担任重症医学科护士长助理;
孙雪娟同志任重症医学科副护士长,不再担任感染三科护士长助理;
司芮琦同志任重症医学科副护士长,不再担任感染二科护士长助理;
王海萍同志不再担任介入科护士长职务。
中共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5年12月28日
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