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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动态

【招标】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招标文件

    为规范医院医用耗材配送,提高配送效率、明晰配送责任,保障配送质量,结合医院医用耗材使用情况,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现面向全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公开招标遴选医用耗材及试剂的集中配送企业,负责医院医用耗材(试剂)的集中配送工作。

    按公开公平公正、双向选择、公开遴选、现场考察的原则择优确定综合实力强的配送企业,实行集中配送。根据现有耗材供应状况,结合医院招标情况,对本次耗材集中配送企业招标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投标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不允许联合投标。

   2、投标时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范围应包含一、二、三类医疗器械,参与诊断试剂投标的公司必须提供含诊断试剂的经营范围。有物流配送资质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的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5、提供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2年的各医院医用耗材或试剂的至少两家三级医院或五家二级医院集中配送服务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

   6、企业应具有与医用耗材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仓储场所,医用耗材储存能力必须能够满足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临床需求。提供产品清单及厂家授权证明。

   7、诊断试剂配送企业常温库在500平米以上,立体冷库在50立方以上,公司有医学检验专业从业人员5名以上,有经过厂家培训的工程师,具有承担实验室设备维修保养的能力。同等条件下现有配送供应商优先。

   8、投标方提供配送服务方案:包含正常配送、紧急配送方案、物流链延伸服务的内容及承诺条件;质量保证措施;针对医院现有业务的接替措施及解决方案;临近效期耗材试剂等的处置措施。

   9、配送企业有完善的物流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耗材的现代物流管理。能够对医院医用耗材和试剂的采购、库存管理、使用追溯进行全流程监管,能够进行订单自动分发、仓储配送智能化服务。(现场演示)

   10、中标企业要做到:保持耗材(试剂)原供应渠道、原品牌、原规格型号和原供应价格(或低于原供货价格),原供货商保留85%以上,供货价格应当按照政府文件要求或市场价格变动至少每年调整一次。对原供应商货款支付期限要求在8个月以内(付款期越短,评分越高)。

   11、中标企业须缴纳一定额度的履约保证金,(医院2017年检验耗材进货额为748万元、高值耗材为402万元、普通耗材为573万元)。合同履约一年后,双方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合格,则于18个月后逐月退还保证金。

   12、集中配送耗材(试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作期限为五年。

   13、合同结束后,该项目重新招标,同等条件下,原配送企业优先考虑。

   14、医院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及招标监督小组,负责本次招标工作。

   15、投标企业必须按检验试剂类、普通医疗耗材类、高值耗材类分别投标,医院将依据评标结果选择一家公司集中配送其中的一类耗材。集中配送期内,新增医疗耗材,由医院组织配送公司参与招标,确定质量、品牌、单价等。

   二、报名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报名时间为2018年7 月3日- 7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上午9:00在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联系人:金梅      联系电话:0533-2982046    0533-2982353 


     点此下载:  附件:投标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