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医务人员深入理解《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中涉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法律条款,防范医疗风险,保障医疗安全,提升医疗质量,10月23日,市第四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及防范培训。来自临床、医技、职能科室的9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中,黄其来副院长介绍了条例出台的背景及新条例5章56条内容,分别从医疗纠纷的新定义、医疗纠纷预防、医护人员职能职责以及医疗纠纷的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释疑。对条例更新的几大亮点进行了着重分析,同时结合医疗界近期发生的典型纠纷做了剖析,以案释法,强调医务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精进业务、善于沟通、坚守原则,才能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临床科室等要继续强化18项核心医疗制度的落实。
随后,黄其来对我国首部《放射治疗质量基本控制指南》进行解读和培训,要求相关科室及医务人员严格落实放射治疗的规范、专业要求、人员和组织要求以及流程和辐射防护等方面的规定。
最后黄其来强调,通过学习,大家要提高质量与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医院也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控制与持续改进体系,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