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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传染病医院新建呼吸系统门诊病房楼和改造消化道系统门诊病房楼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招标采购公告

  淄博市传染病医院新建呼吸系统门诊病房楼和改造消化道系统门诊病房楼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传染病医院新建呼吸系统门诊病房楼和改造消化道系统门诊病房楼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 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要求,加强全市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建立建设用地污染地块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对淄博市传染病医院新建呼吸系统门诊病房楼和改造消化道系统门诊病房楼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工作。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以地块为单位完成土壤环境初步调查,调查报告应包括地块基本信息、污染物含量是否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等内容。报告须通过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评审,上传至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记录查询日期和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结果,填写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查询记录台账,合理确定建设用地污染地块的土地用途,明确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并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反馈意见作为附件随规划报本级政府审批。

  2、调查对象: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调查项目地块。

  三、其他要求

  1、项目实施要求:

  符合国家、山东省、淄博市各级环境主管部门污染地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调查内容和深度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国家或行业标准、规程。

  2、服务依据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9年1月1日)

  (2)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6]31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年1月1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 (2015年4月24日施行)

  (5)《污 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 (2016) 42号令)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 7号)

  (7)《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01])第16号公告)

  (8)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5]39号文件《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

  (9)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鲁政发(2017) 10号)

  (10)山东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鲁环发[2014]126号)

  (11)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 37号)

  (12)《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自 2020年1月1日施行)

  (13)《淄博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7月29日)

  (二)标准、导则及技术规范

  (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 1-2019)

  (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 2: -2019)

  (3)《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 2009 )

  (4)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36600-2018 )

  (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6)《土壤环境 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

  (7)《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

  (8)《工业企业地块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2014)

  (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 (2017)

  (10)《地块 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1019-2019)

  (11)《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20- 1998)

  (12)《污染地块勘探技 术指南》(T/ CAEPI14-2018)

  (13)《企业设备、建(构)筑物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指南》(T《企业设备、建(构)筑物拆)

  四、资质要求

  1、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套,资料原件审查后当场返还。

  2、资格审查内容:

  (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和无行贿犯罪声明原件;同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3)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需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需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并已经根据鲁市监认字(2019)280号文的要求完成生态环境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认定文件红头原件)

  (5)具备《土壤环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基本项目以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基本项目(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除外)的检测能力。(提供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的名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或提供原件不全者,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报价资格。②若供应商《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五、投标报价

  1.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价格一次性报定;

  2.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包括在总报价中,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六、评标办法

  综合评价法。

 (一)定标原则

  在投标满足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因素和方法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价并打分,按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内容

  综合评价法的评价内容包括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价格、服务等方面。

 (三)评标程序

  1.评委首先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进行综合打分。评委如有疑问,将向投标人提出质询,投标人答疑,书面澄清有关问题。但不允许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进行实质性修改。

  3.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推荐1~3 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四)评分标准

  评标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综合评审、择优定标,不保证最低价格中标。

  基本要求:报价合理,质量优,企业信誉高等。

  七、投标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

  供应商资质审核于2020年11月18日10点前在医院四楼会议室进行(时间、地点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2.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都来

  联系电话:13969311068或0533-2972561

  八、招标采购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18日10点开标,开标时间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2.地点: 淄博市传染病医院综合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九、其他事项

  1.中标通知:以电话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

  2.签订合同:中标后3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招标采购廉洁承诺书。

  3.提供土壤检测报告时间:2020年11月30日前。

  4.付款方式:医院收到中标单位土壤检测合格报告后,支付中标额的70%,余款一年内付清。


淄博市传染病医院

2020年11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