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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动态

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教育

为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提升医院法治化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与各类违法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4月27日下午,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开展全院法律法规教育,全体党员、中层干部参加。这也是医院“党风廉政教育暨作风纪律整顿月”系列活动之一。

此次教育活动特别邀请山东福泽律师事务所王圣律师授课。他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为主题,以案释法,结合真实的案例为大家具体解读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执业活动中常见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系统地梳理核心条款,强调了医务人员在临床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内容和细节,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进行重点讲解。

党委书记郭平强调,全院医务人员要进一步强化依法执业、规范行医、廉洁行医的责任意识,在医疗救治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防范、规避风险意识与沟通能力,不断完善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全面提高患者满意度。

院长路慎国主持并总结指出,王圣律师解读规定内容全面、结合案例剖析深刻,为大家上了一堂精彩的法制教育课。不仅加深了医务人员对医疗法律法规的理解,巩固依法执业的理念,还为提升全院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提高医疗安全质量、推进医院法治化管理、防范医疗安全隐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参加培训的医务人员纷纷表示,将进一步强化自身依法行医、规范服务、以及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意识,转变工作理念,树立依法执业的法律意识,加强执业规范的学习,不断增强自身的沟通能力,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切实保障患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