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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动态

淄博市传染病医院固定式射线报警仪采购项目询价采购

敬   告

说明:

一、询价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中标后有此情况,取消其成交资格。

(1)信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

(2)信用记录查询节点:询价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查询,如有上述失信等行为,取消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资格审查内容:

(1)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属于医疗器械的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表复印件;

(4)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自行声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见附件);

注:以上资格审查内容附于投标文件中,采购人按有关规定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单位,做无效标处理。

三、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9 月21日 下午15:30

四、资格审查地点:淄博市传染病医院2号楼四楼会议室

五、报价表上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全权代表”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代表人。

 


第一部分   询价通知书

淄博市传染病医院固定式射线报警仪采购项目现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 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传染病医院固定式射线报警仪采购项目

二、 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9 月 2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淄博市传染病医院2号楼四楼会议室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3年 9月15 日14时30分至2023年 9月 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淄博市传染病医院设备供应科

七、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询价文件。

八、采购人:淄博市传染病医院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山泉路119号

联系方式:0533-2985084     0533-2972046

第二部分   询价须知

一、填报要求:

1、本项目为一次性报价,投标价格一经报出不得更改;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2、各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的要求及询价文件提供的询价报价表进行报价,报价方式为固定单价,据实结算。所报价格须包含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的全部费税价格,其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出厂价、辅材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缺陷修复费、货物涨价风险费、检验检测费、人员培训费、企业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质保期内的服务费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全部内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因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功能而增加的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

3、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费用也须包括在总报价中,如果投标报价中有缺项或者漏报,应视为缺项或者漏报价格已分摊在其他项目中。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价或合计价。

4、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人工、材料的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和一个方案,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和方案将不予接受。

6、询价报价表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二、报价文件的密封与送达

1、报价文件密封及送达: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须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采用A4纸装订后胶装成册,不得出现散页、重页、掉页现象,不得采用活页夹。

2、报价文件须密封,报价文件在2023年9月21日15:30分前送达,请全权代表按时到场递交报价文件,迟交、不按要求填写、手续不全的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3、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认真、仔细、如实地填报。如因供应商工作不认真,或者对所报产品不了解等原因,将本来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产品,填报成能满足要求而成交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询价报价表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三、报价文件组成

1、询价函(格式见附件)

2、询价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5、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6、产品说明(包括产品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技术指标、性能指标、主要技术参数说明、产品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情况等)

7、产品合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件和检验检测报告等

8、产品供货及安装调试方案

9、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交货时间、质保期、售后服务承诺、超出质保期的维修方式及收费标准等)

10、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属于医疗器械的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表复印件;

4)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自行声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见附件);

四、报价评审:采购人(询价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如有疑问,询价小组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质询,供应商需对该质询做出书面答复,但不得涉及对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变更。

五、评审原则、办法及成交标准:

(一)评审原则:公平、公正、择优为本次评审的基本原则,在评审时还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对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评审仅依据报价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报价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用统一标准进行评审。

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独立进行,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4、保密性原则: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保守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二)评审办法:由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根据质量和服务均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而影响成交结果确定的情况,则由询价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性能等各方面采用投票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成交标准

1、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报价;

2、报价文件中的产品具体技术参数与技术标准、实现功能描述是否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3、供应商的交货时间、付款方式、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与服务承诺、服务保障措施及整体售后服务能力、履约能力是否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4、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是否满足。

六、无效报价与废标、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报价:

(1)在规定的截至时间之后递交响应文件的;

(2)报价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规定要求制作、密封、签署、盖章;

(3)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超过招标控制价(采购预算金额)、有多个投标报价的;

(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议未提供有效证明;

(5)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按询价文件约定提交的;

(6)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

(7)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8)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9)报价文件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带有“★”号的条款或指标,或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允许出现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

(10)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1)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而提供进口产品;

(12)对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整体复制粘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与所报产品不符;

(13)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方案技术含量低、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15)评审期间,没有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证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16)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

(17)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18)对采购人、评审委员会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

(19)釆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

 2、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视为废标:

(1)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响应材料;

(2)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响应;

(3)在整个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任何活动;

(4)供应商串通响应;

(5)一个包提供多个方案和报价;

(6)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不正当利益;

(7)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成交通知 

在询价有效期内,采购人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也可传真的形式。

八、签订合同

1、成交人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询价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并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九、履约验收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书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次询价共1个包。供应商必须按询价文件要求对全部内容做出报价响应,否则作废标处理。

一、主要技术参数和要求:

1、探测器通过电缆与控制室墙上报警仪相连,在放射源出束时提供声光报警;

2、五档阈值可选:2.5、10、50,100、1000μSv/h;

3、剂量范围:0.1μ/h ~10mSv /h(剂量率);0.01μSv/h~60mSv/h(剂量率);

4、相对误差:≤±20%;

5、可实时显示剂量率和累积剂量。

二、其他要求

1、质保期:自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不少于2年(若厂家质保高于2年的执行厂家质保);

2、供货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日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

3、供应商须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均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货物,且须保证其所出售的上述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如采购人使用成交人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

3、供应商成交后,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确定的货物供货并安装,不得擅自更改货物的厂家或降低供货、安装的质量等级、标准等。

4、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培训服务,经操作培训及临床使用培训后,操作使用人员能熟练掌握设备的各项功能的临床应用。所有培训费用(培训、住宿、交通费等)由供应商全部免费提供。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基本原理、操作及一般仪器维护保养知识,终身提供免费的应用咨询以及技术帮助(技术参数中具体设备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5、供应商售后服务: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接到报修,30分钟内电话响应,电话指导无法排除故障的,6小时内赶到现场,12小时内排除故障。如12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提供备用机以供采购人正常使用。

6、货物在质保期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如货物存在重大瑕疵、连续发生同种故障(非人为故障)3次,或设备板件等重点部件(非人为损坏)在质保期内发生3次损坏故障等情况,视为重大质量问题,成交人需承诺做退货处理,为采购人免费更换新机。

7、供应商应每半年对以上货物回访检查一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维修、更换,费用自付。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和间接损失的,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8、保修期后,供应商应长期保证按成本价格提供货物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

9、交货地点和时间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时间: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前,一切物流配送、搬运、安装、培训等费用及破损、意外损坏、灭失等风险均由成交人承担。

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A、成交通知书

B、响应文件                   (见响应文件)

C、询价采购文件               (见采购文件)

D、供货方案及承诺             (见响应文件)

E、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F、质疑澄清表              

G、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中规定内容一致。

3、货物名称、数量和价格

4、质量保证及承诺(见响应文件)

5、甲方责任及权利

5.1向乙方提供详细的货物规格、质量要求、技术参数及进货、安装调试计划。

5.2为乙方组织供货、安装调试、维修维护提供便利条件,保证合同顺利履行。

5.3甲方有权参加乙方组织的技术培训活动。

5.4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证明货物有缺陷,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为符合要求的全新产品,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

5.5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由于乙方导致出现任何问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6、乙方责任

6.1根据甲方要求的货物规格、质量要求、技术参数、数量,保质保量按时供货。如果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货物质量或技术参数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有缺陷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乙方应免费提供培训服务,经操作培训及临床使用培训后,操作使用人员能熟练掌握货物的各项功能的临床应用。

6.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中文操作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保修卡、合格证)一套。

6.3货到验收完毕,保修期内免费维护保修服务,保修期过后对设备故障需要更换的配件将以成本价提供,并提供终身维护服务。

6.4乙方应每半年对所供货物回访检查一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维修、更换,费用自付。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间接损失的,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7、验收

7.1货物和相关辅材、配件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需要安装的,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如发现不合格货物或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此导致的交货期延误、费用的增加由乙方全部承担,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7.2安装调试完毕后,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因安装调试不合格导致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3验收合格标准: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达到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经临床使用操作培训后,使用人员能熟练掌握设备的临床使用为准。

8、交货地点和时间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时间: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

9、付款方式:

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为:                           

开户名称:                   

开户行:                      ;帐号:                      

付款方式: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60%,6个月后,付合同总价款的30%,12个月后,货物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10%余款;

   甲方因特殊情况和实际需要,双方可另行约定付款方式。

10、未尽事宜

合同履行期间,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如甲方违约,违约责任由双方协商。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赔偿本次和再次采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影响正常使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2、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规定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 (公章)                

全权代表(签章):                         全权代表(签章):                     

      址:                                     址:

      话:                                    


第五部分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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