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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淄博市传染病医院(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 护士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淄博市传染病医院(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预对护士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淄博市传染病医院护士鞋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34440.00元

4.最高限价:34440.00元,超限价投标无效

5.采购需求:护士鞋采购287双,材质、舒适性和实用性兼顾。具体要求如下:

 1)鞋面:为优质白色光面软牛皮,且耐黄变,甲醛含量及对人体有害的重金属检测符合国家标准;质地柔软透气,帮面耐磨、耐酸、耐碱、耐腐蚀。

2)鞋底:防滑、弹性好、耐磨、静音、质轻,防崴脚,行走安全系数高。

3)内里:采用头层猪皮内里,经抗微生物处理,防菌、防臭、防霉,舒适柔软,吸湿透气,耐磨,不磨脚,不伤脚,对皮肤无伤害,后脚跟有防磨设计。

4)鞋垫:吸附透气能力强,抗压回弹效果佳,具有良好的吸湿性及排湿性增加脚后跟弹性及减震效果减轻足部疲劳。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所有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整体性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付款方式

货到支付合同额的70%,质保期3个月,质保期内如有质量问题(开胶、脱皮等)免费更换同款鞋,质保到期一次付清余款(无息)。

付款前必须出具符合税法规定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淄博市传染病医院

磋商代表

参加磋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代表人。

六、报名时间

有参加磋商意向的供应商请在2024年5月28-6月03发送ZBB2972046@163.COM邮箱报名。

、投递标书及磋商时间

1、时间:20256 4 9点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地点:淄博市传染病医院综合楼三楼阳光接待室

联系人:0533-2972046 金老师 2984514 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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